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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帮手册

 

第一章 安帮基础知识

 

第二章 政策和法规

  1. 司法部关于部监狱管理局负责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移交部基层工作司的通知

  2. 关于进一步做好服刑、在教人员刑满释放、解除劳教时衔接工作的意见

  3. 关于进一步做好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

  4. 广东省安置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规定

  5. 广州市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规定

  6. 关于创办过渡性安置刑释解教人员经济实体的意见

  7. 关于海珠区维稳及综治委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更名和成员调整的通知

第三章 工作流程、职责、评分细则

  1. 区安置帮教工作流程图

  2. 广州市海珠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职责

  3. 广州市海珠区安置帮教工作评分细则

第四章 安帮工作制度

  1. 总则

  2. 海珠区三级帮教办组织制度

  3. 街道安置帮教工作管理制度

第五章 档案资料

  1. 海珠区(  街)推荐安置人员登记册

  2. 海珠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点共建协议

  3. 见面人员谈话记录

  4. 接待来访人员登记表

  5. 重点帮教对象情况登记表

第六章 联系电话

 

广州市海珠区安置帮教工作手册

 

第四章 海珠区安置帮教工作制度

一、会议制度

半年召开一次区帮教领导小组成员会议,每月召开各街司法所工作会议,每季度出版《简报》通报安帮工作情况,研究落实安置帮教工作,依照工作情况召开临时工作会议。

二、管理制度

释解人员实行了电脑信息化管理,按照七大项目,将全区释解人员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罪错类型、帮教起止年限、帮教单位)输入电脑,建立了档案信息库。各街道安帮办对所管辖各类释解人员应当建立了“一人一档”,社区居委成立 “三帮一”小组(家属、居委、专区民警)及时跟进帮教工作和完善谈话等资料手册。

三、衔接制度

收到释解人员的释放通知书,一周内建立好登记档案册送到各街道安帮办。由各街安帮办进行登记备案,通知社区居委建立帮教小组,在释解人员到家后一个月内建立个人登记档案,落实帮教,防止漏接,脱帮现象。

四、帮教与安置制度

我们通过接茬帮教,走访监所,走访家庭等形式,加强了与监所、对象家庭之间的联系,及时了解对象基本情况,与此同时,鼓励和支持街道、社区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对释解人员进行安置帮教,符合就业条件的,本人愿意再就业的,推荐其到劳动部门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后安排工作,对回归社会的“三无”释解人员,应当尽快给予安置。

五、通报制度

各街道安帮办在每季度,应当将工作情况及做法作为工作信息报告给区安置帮教办,区安帮办收集后每季度定期出版一期《简报》,面向区有关部门和领导报告,让相关部门及时掌握安置帮教工作情况,信息上报率街道每年度不少于4篇、成员单位2篇。

六、培训制度

凡从事安置帮教工作半年以内的人员,必须经过业务培训一次,全年区内需组织业务培训4次以上。

七、推荐就业登记制度

  凡从安置帮教办推荐安置就业的各类释解人员,都应按照规定,填写《海珠区(  街)推荐安置人员登记册》,每年各安置帮教办不少于推荐2人。

八、四访四谈和三不放过制度

⑴四访:婚丧必访、有难必访、有纠纷必访、遇突发情况必访;

⑵四谈:犯了错误谈心、受到挫折谈心、思想有问题谈心、重点帮教的对象谈心;

⑶三不放过:登记不完整的不放过、回归对象未纳入视线的不放过、重点对象未解除问题的不放过。

九、帮教四结合制度

⑴普遍帮教与重点帮教相结合;

⑵社会帮教与家庭帮教相结合;

⑶进场所提前帮教与衔接帮教相结合;

⑷跟踪帮教与委托管理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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