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萝岗区司法局到我区进行社区矫正工作交流 |
|||||
|
|
|||||
|
5月23日,萝岗区司法局带领该区矫正办领导、工作人员和司法所干警一行16人,到我区进行社区矫正工作交流,海珠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司法局局长王小珊同志和区社区矫正办有关人员、昌岗街司法所工作人员参加了活动。我区司法局和相关司法所都非常重视社区矫正工作业务交流活动,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做了经验介绍,并赠送了社区矫正工作书刊。通过交流,进一步增进了兄弟单位之间的友谊,也为社区矫正工作建立了更好的互助平台。 社矫办 `习立新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