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区法援处“四个立足、四个不断”开拓工作新局面 |
|||||
|
今年上半年海珠区法援处实施“四个立足,四个不断”举措,大力推进法律援助工作的改革创新,做到管理有机制、维权有渠道、宣传有力度、质量有监督,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效果。 一是立足适应形势,不断推进工作创新。新修订的《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对法律援助案件的受理标准作了修改,如果仍然坚持原有的工作做法,肯定无法适应形势的发展。为此,区法援处处经过认真调研讨论,制定了《海珠区法律援助案件受理内部规定》。根据法援事项不同的案件类型和标的,对是否给予法律援助及具体的援助形式进行了详细规定,规范内部受理案件标准,提升审查标准的刚性,强化了对审查人员的执业约束,使公民获得援助的权利、机会平等,力争以最小的代价获得最大的维权效果。 二是立足服务基层,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根据市法援处的工作规划和发展,各法律援助站、点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加强网络延伸建设,提高基层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该处针对《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的新内容,结合相关案例,对新参加司法行政工作的干部进行了专门培训,收效明显。同时联合区公职所,共同编印了《海珠区司法行政工作实用手册(一)》,将劳动、人身损害赔偿计算等司法行政工作常用法律规定的知识点进行简化、分类说明,使之更加容易理解且便于携带实用,极大方便了基层司法所干部外出开展各项工作,此项服务基层的举措受到一致好评。 三是立足阳光援助,不断扩大社会影响。为增强群众依法维权的意识,为和谐社会的建设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该处积极利用现场咨询、发放宣传单张、网络等方式加强法援宣传。并对法律援助的范围、条件和程序进行公示,为弱势群体维权指明方向和途径。同时,该处还积极与《南方日报》、《信息时报》等媒体联系,将典型案例及好的工作做法及时进行业务成果推广。如甘某“过劳死”案、雷某人身损害案跨省协助试点等经报道后,取得很好的效果,既扩大了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又增强了广大公民的维权意识,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支持,使法律援助这一“民心工程”深入人心。 四、立足自身职能,不断提升服务水平。该处在扎实抓好本职工作的同时,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政风行风评议以及作风建设年等专项学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使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觉悟得到了进一步提高,为民纾困、服务和谐的能力得到了进一步提升。其首创的“服务用心、待客热心、解答耐心、办事诚心、工作细心”的“五心服务”模式受到了社会欢迎和群众好评。 海珠区法援处 李旭华 彭琪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