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瑞宝街司法所 海珠区瑞宝街位于城乡结合部,1999年1月成立,辖瑞宝、石溪、西滘村的部分和原南石头街的部分地区,面积约6.3平方公里,常住人口2万多,流动人口8万多;人员流动性大,法制观念淡薄,矛盾纠纷较多,治安形势不容乐观。 在街党工委、办事处、区司法局和普法办的正确领导下,我街普法工作能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工作要求,服务于“发展和稳定”的工作大局,以“弘扬法治理念、普及法律知识、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采取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多彩的方式开展普法工作,积极帮助辖区群众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不断提高群众法律素质和增强依法办事观念。我们重点加强对干部、青少年、居民和外来人员的法制教育工作,立足社区,有步骤地实施普法规划,积极维护地区稳定,努力促进地区和谐与经济繁荣,有效促进地区“三个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为建设经济强省、文化大省、法治社会、和谐广东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领导重视,措施得力,保障普法教育工作顺利进行。
街党工委、办事处一向十分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首先,街党工委、办事处一直都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列入日常议事日程,经常在班子会议上对普法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它领导配合抓的齐抓共管局面。其次,成立了街普法工作小组,由街党政一把手亲自担任组长,分管副主任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各科室负责人,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并根据实际适 二、 以人为本,积极普法,为依法治理打下坚实基础。 (一)干部带头学法是关键 干部学法是普法对象的重中之重,俗话说:学法好不好,关键看领导。领导的法治意识直接影响着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稳定、和谐。因此,我街普法工作小组把干部的学法和用法摆上重要日程,要求领导和干部带头学好法、用好法。做到干部学法年年有计划,实行干部学法考试登记制度。每年,街班子和中层干部能积极报名参加市、区举办的干部普法学习班学习,参加率达到100%,并取得优秀成绩。我们以此为龙头,积极推进普法工作,重点对街办事处、社区居委会、村经济公司、生产社干部进行《宪法》、《行政处罚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规划法》、《广东省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教育。每年组织全街干部参加普法考试不少于1次,参加有关法制教育讲座不少于5次。此外,还为全街干部订购普法学习资料,组织大家观看VCD和录像等法制教育片,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全街干部通过不断学法,大大提高了执法、守法、用法和护法的水平,提高自身法律素质,牢固树立起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的观念,逐步实现了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 (二)群众广泛学法是基础
普法工作主要面向社区人民群众。群众法律素质提高是实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基础。为此,我们针对本街实情,积极开展法律进社区工作,每月定期自编一份法制宣传资料,分发给各居委、村经济公司、生产社,有目的地为他们提供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布置各个社区居委会在自我学习的同时,每月出版一期法制宣传栏。同时,根据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不 (三)青少年认真学法是前提 一代伟人邓小平同志讲过:“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是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加强对青少年法制教育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针对青少年思想活跃、知识浅薄、易误入歧途的特点。我们积极宣传《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利用担任学校法律顾问的时机,把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和完善学校的规范化管理紧密结合起来;在学校放假前,应邀为师生、家长们上法制课,受到热烈欢迎,收到良好效果;还结合教育强区工作,与学校召开座谈会,听取学校在日常教学活动中遇到各种校园损害事故,共同探讨有效防止事故的措施和对策,为学校提供法律意见;针对家庭环境不良或教育方法不当导致青少年犯罪的问题,有的放矢开展少年法制教育,注重“时效”和“实效”,形成了学校、社区、家庭普法教育三为一体的局面。 (四)外来人员学法是重要环节 为了提高我街外来人员的法律素质。结合省委、省政府《关于落实十大民心工程》的精神,我们多次组织外来民工集中开会,一起学习《消防法》、《安全生产法》、《劳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信访条例》、《集会游行示威法》、《广东省流动人员管理条例》、《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和《广州市外来人员出租屋管理条例》等规定。组织他们观看有关法制录像和电影,在瑞宝和石溪两村的部分民营企业中开展了外来工现场学法考试。还到外来人员比较集中的地方举行法律咨询集市,派发法制宣传资料。将流动法制宣传画板在企业或民工宿舍周围展览,让民工们在工余时间有更多机会接受法制教育。通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制教育活动,不断提高他们的法律素质,增强他们的守法自觉性。 三、 整合资源,结合中心,形式多样深入社区普法。
瑞宝街有效整合社区资源,发挥社区普法队伍和法律志愿者作用,充分利用社区法制宣传栏和法律咨询站、市民学校、谈心室等社区资源,结合自身特点,采用出版法制墙报、张贴法制挂图、摆设流动法制宣传画板、举办法律咨询集市、为干部群众讲法制课、组织召开宣判会、组 首先,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开展普法教育,与广告公司合作,由其出资近十万元,对辖区的二十个法制宣传橱窗进行重新设计和统一建设,进一步拓宽了我街法制宣传的阵地;与辖内《晓港湾报》合作开展法制宣传,每月向该报提供普法信息,编写有关法律常识,受到居民普遍地欢迎;在瑞宝街出租屋及外来暂住人员服务管理中心成立了海珠区法律援助瑞宝街工作室,为辖内的居民特别是外来人员宣传有关法律援助的法律知识,及时为他们排忧解难;还利用石溪电影院组织外来人员听法制课并免费播放了《人命关天》和《我的美丽乡愁》等法制教育电影。 其次,我们利用“三八”妇女节、“人民调解月”、“助残日”、“环保日”、“12·4宪法宣传日”等重要日子举办法律宣传咨询集市,与街民政、信访、计生、综治、城管等部门联合,大力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消防法》、《安全生产法》、《刑法》、《信访条例》等。还积极与街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齐抓共管,利用全街的计生清查、“严打”行动、消防检查、出租屋管理活动等综合行动,向辖区居民和外来人员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我们充分利用社区居委资源和配套设施积极开展“法律进社区”的工作,按照“六个一”的要求,有条不紊地将普法工作落实,有效地促进了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
最后,我们十分注重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与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在一起。如针对“法轮功”组织的社会危害性和违法性,深入剖析和深刻揭批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组织的丑恶面貌,鼓励广大群众自觉向有关部门检举揭发“法轮功”邪教组织的违法行径。我们还根据上级关于开展03禁毒工程法制宣传工作,与街禁毒办、综治办、派出所共同在社区大力宣扬创建无毒社区活动。针对毒品危害的严重性,倡导健康的精神生活,教育群众自觉远离毒品,关怀重返社会的涉毒人员,我们开展了一系列的教育活动,自行印发了《毒品的危害性》宣传资料300多份,展示了《什么是毒品》、《毒品,毁了一个家庭》等法制教育图片,简要介绍了毒品危害性的5个方面,以真实的案例来剖析了毒品对家庭和社会造成极大伤害,从而引导、教育群众自觉抵制和远离毒品。还将禁毒等法制宣传画板在辖区部分学校和企业进行轮流展出,提供给学生和民工进行观看和自我教育。我们还主动积极参与“严打”整治和消防整治等专项活动,进一步加强对有关专项法律法规的宣传。我们联合街派出所和综治 四、以促进和谐社区为中心,依法化解矛盾,积极构建法治社会 江泽民提出“稳定压倒一切。”我们紧紧围绕维护社区稳定和谐的中心,积极、全面、深入开展全街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根据我街发生群体性人民内部矛盾较多的实际情况,针对每一个群体性矛盾的特点,对症下药,在社区大力宣传相关解决问题的法律法规,让群众明白法律的规定。同时,大力宣传《信访条例》、《集会游行示威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刑法》,依法指出非法集会、游行示威和越级集体上访的违法性以及可能受到的法律制裁,指导群众依法解决矛盾纠纷,通过合法途径维护合法权益。每年,全街调处人民内部矛盾近二百多宗,其中涉及五人以上的群体性矛盾有二十多宗,涉及数万人次。通过“法律进社区”有针对性的普法教育和法制宣传工作,及时、依法、有效将社区存在的各类群体性人民内部矛盾化解于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有效地防止了非法集会、游行示威和越级集体上访,促进了地区的和谐稳定。 |
|||||
| 上一篇 坚持软硬齐抓,打造南石头街精品法制宣传栏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