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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丝不苟,落实郑某的培训学费

我街辖内的释解人员郑某释放后,一直失业。2005年3月,郑某为了领取失业证,到区劳动就业中心报名进行岗位培训,并被告知,课程学习合格者,可以免一半的学费。由于那儿没有电工课程,区劳动就业中心推荐他去羊城职工职业培训学院(简称(学院)学习。郑某缴纳了760元学费,并通过了考试,6月底拿到了区劳动和保障局颁发的合格证。郑某认为可以退回一半的学费了便找到区劳动就业中心、职院要求退回学费,但不知何原因,两个单位没有给他一个明确答复,郑某白天要打工,便找到我所,希望能够我们帮他解决。

我所为此咨询了街社区中心、区劳动就业中心有关人员,并到职院进行了探讨,得到明确答复:郑某在办理“311金钥匙”资助证之后可以减免一半学费,而职院已经为郑某等一批学员办理了相关手续,并上交给市劳动局有关部门进行审批,但目前还未回复。

我所马上将该情况告诉郑某,郑某心中的疑团终于解开了,非常感谢我们。

江南中街司法所          2005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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