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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5日,湖北民工王某向瑞宝街司法所赠送“依法维权铸公正、农民工的贴心人”的锦旗,感谢该所为其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使合法权益得到及时的维护。
据悉,几天前,王某和其代理律师从湖北来到海珠区法援处,称其母亲在瑞宝街辖内某制衣厂打工,5月17日上班时突然发病,送院治疗无效,5月22日因病死亡,要求非工伤补偿,请求法律援助。区法援处指派瑞宝街司法所对王某进行法律援助。瑞宝司法所接受任务后,立即对有关制衣厂进行查找,并设法找到该厂老板田某进行调解。田某表示,王某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但自己已为起母亲支付医药费及工资7000多元,目前没有能力、也不愿支付补偿费。调解一度陷入僵局。次日王某和其代理律师再次来到司法所,向该所寻求帮助。该所认真向田某宣传解释了《劳动法》、《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深入细致地做老板田某的思想工作。经过努力,双方最后达成了协议,老板田某除支付的医药费和工资外,同意再补偿14000元,分三次支付。
瑞宝街司法所 陈小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