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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司法信息 广州市海珠区司法局编 2004年第 十 期 海办准字[1990]第024号
2004年12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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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动、精彩、热烈 今年,我区及早准备,精心部署,认真组织全区"12·4"法制宣传系列活动。为了满足人民群众的不同层次的法律需求,我区拓宽普法的新形式、新路子,区各部门、各街道与大中小学校采取"法制论坛"、"主题班会"、"法律知识有奖问答"等互动的形式,安排法制文艺表演、"法律服务一条街"等精彩的内容,引起社区群众、青少年学生的热烈反响,围绕"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制观念"这一主题,掀起了一个又一个法制宣传活动新高潮,使"12·4"法制宣传日成为展示法制建设成果的重要载体和舞台,在全区营造了遵守和维护宪法的良好氛围。 一、 开展"12·4"法制宣传文艺演出活动,展现法制建设成果 12月4日,我区组织广东话剧院演出的法制文艺小品《如此家教》参加广州地区"12·4"大型法制宣传日主会场活动,受到现场观众和中小学生的热烈欢迎。区检察院团总支5名检察干警、广东商学院团总支法律援助中心和广东商学院法学院艺术团共36名师生在宏宇广场举行法律宣传教育活动,在广商艺术团的大力协助下,改变以往法律宣传的单一形式,用文艺表演的形式热情讴歌法制建设的成果,吸引了大量的观众。中山大学法学院在校区内播放《肖申克的救赎》、《七宗罪》等经典法律电影,通过轻松、娱乐的方式,引起更多同学对法律的兴趣和关注,让法律不再陌生,与法律亲密接触。 二、 组织"法律一条街"活动,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区普法办组织区公安分局、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劳动局、妇联、总工会、国土房管局和滨江街道办事处在滨江东路举办 "12·4"法制宣传日分会场活动,有法律咨询、法律知识有奖问答、法制流动展板展出等形式,干警们热情为社区群众解答法律问题,广东警官学院的大学生身佩"海珠区普法志愿者"绶带向群众派发《宪法》、《"四五"普法读本》等法律书籍600多册,法律知识有奖问答吸引了大批群众参与,他们均表示喜欢这种互动参与的学法形式。12月4日,中山大学法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法律诊所在"学五"饭堂前广场举办"法律一条街"活动,活动形式有现场咨询、情景表演、有奖问答以及派发法律资料等,还设立2个劳动纠纷的法律咨询摊位,为帮助即将走向工作岗位的同学,让他们充分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达到增强法制观念、宣传法律精神的目的。同时,在法学院主页及校内各大BBS(中大论坛,逸仙时空,理想论坛)进行法制宣传。南石头街团工委、司法所与中山大学法学院在益佰广场联合举办"法律人在行动"大型法制宣传活动,宣传《宪法》、《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等法规,还派发了法律宣传资料1000多份,解答了居民的房地产、债务纠纷、劳动法、婚姻家庭、继承等问题。官洲街12月4日在赤沙小学举办"12·4"法制宣传咨询活动。"12·4"活动期间,各街道统一使用由区普法办制作的31幅《宪法》连环图出版了一期法制宣传橱窗,区体育中心等单位还在公共场所张贴、悬挂"12·4"法制宣传日宣传画、挂图。 三、 举办"12·4"法制宣传日论坛,在大学生中传播法治精神 12月3日晚,为了深入宣传《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帮助大学生更好地理解《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的内容和实质,区普法办和中山大学法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法律诊所联合在永芳堂举办"12·4"法制宣传日论坛,主题是"关于《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的意义与影响"。邀请刑诉法教授杨建广博士、市公安局法制处处长黄跃强、区公安分局法制科副科长温洁如围绕"关于《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的意义与影响"的主题,针对"公正与效率、保障人权与打击违法犯罪怎样有机结合"等问题与中山大学200多名大学生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台上台下形成了互动交流,反响热烈,真正达到了"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制观念"的活动宗旨。中山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莫华、区普法办副主任张志文出席了论坛。 四、 召开"12·4"法制主题班会,培养青少年法律素质 12月9日,区普法办联同区关工委、区教育局在市52中学和前进路小学开展有学校领导、部分教师参加的"12·4"主题班会活动。会上,去年"12·4"法制征文获奖的同学朗读了获奖作品,同学们就如何增强法制观念、培养法律意识踊跃发言,区关工委的领导勉励同学们好好学习、遵纪守法,做合格的公民。12月2日,海珠区普法办召开"12·4"法制征文表彰会,表彰了去年海珠区"12·4"法制征文活动2个优秀组织奖和28名获得一、二、三等奖作品的作者。此外,区普法办决定今年继续开展以"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制观念"为主题的法制征文活动,目前,已收到我区中小学生(含民办学校学生)的踊跃投稿。 "12·4"法制宣传日活动使人民群众关注我国法制建设进程,激发公民学法、用法、守法、护法的热情,推动全社会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和法制化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具有重要意义。海珠区将不断努力,让"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成为全区人民熟悉法律、认知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节日,成为树立我区良好法治形象的节日。 (区普法办) 电子邮箱:sfj@haizhu.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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