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司法讯息

广州市海珠区司法局编                                          2005年第十二期

海办准字[1990]第024号                                         2005年09月28日

 
 

市检查组充分肯定我区“三五”依法治理和“四五”普法工作成绩

9月14日,市“三五”依法治市和“四五”普法规划检查验收工作组第一组在副市长苏泽群和市中院院长吴树坚的带领下,对海珠区的“三五”依法治理和“四五”普法规划工作进行验收。区委书记曹鉴燎同志结合多媒体方式,向检查组充分展现了我区开展“三五”依法治理和“四五”普法工作的卓著成果。检查组随后认真地查阅有关档案资料,并深入到江南中街的居民社区了解情况,抽查档案。苏副市长在检查后充分肯定我区在贯彻“两个规划”方面所做的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认为我区制度网络健全,措施保障有力,城区面貌有较大改观,基层民主政治健康发展,并积累了很多先进的经验。同时他冀望我区要以检查验收为契机,查缺补漏,提高普法和依法治理水平;要紧紧围绕城区中心工作,不断推进法制宣传、依法治理和法制政府的建设;从构建和谐广州,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出发抓好基层“两个规划”的落实,并按照全国、省、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部署,结合本地区实际准备好新一轮“两个规划”的启动工作。(本刊)

省、市、区政法委肯定南华西维稳工作

近日,省、市、区政法委领导到南华西街进行调研,在座谈会上认真听取了该街领导的汇报,对该街以“普法与排查相结合、普治并举”的调处模式做出高度评价,认为该模式把纠纷的苗头抓早、抓好、抓实,真正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对提高社会整体防范效应、建立治安防范长效机制的维稳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有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 (李沛清)

区劳动局、街道和调处办联手促进群体性劳资纠纷快速解决

一是召开联席会议,组织南洲、凤阳、瑞宝、江海等重点单位分管领导和司法所所长与劳动社保局同志座谈,研究解决群体性劳资纠纷联手合作机制。二是加大对违法用工单位和老板的处罚力度,编印3000份劳动保障须知,发到各个企业,将各街司法所和区劳动局的投诉电话和地址告知广大群众,保证员工发现问题及时举报,保证劳监部门及时、有效处理。三是充分发挥各街司法所扎根基层、熟悉环境,行动迅速的特点,配合区劳监大队迅速处理劳资群体性纠纷。 (黎广淮)

火眼识破冒充工人,快速平息劳资纠纷

9月16日中午12点,南石头街辖区内的广州市造纸厂厂房工地发生一起劳资纠纷,南石头街司法所工作人员接报后和派出所、综治办迅速赶赴现场调处。

经了解:广州市房屋建筑公司(下称:公司)承建广州市造纸厂的厂房工程。在8月31日公司请了十几名扎钢筋工人来工地,由于种种原因尚未开工。工人们要求公司支付补偿金后解除劳动关系,公司则不同意,由此双方引发矛盾纠纷。 于是,司法所组织召开调解会议,向公司负责人、工人代表宣传《劳动法》和《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有关规定,指出公司与工人存在雇佣关系,工地未动工主要责任在于公司,公司应给予工人一定的补偿。根据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公司同意支付工人每人300元补偿金。 在准备发放补偿金时,由于最近有冒充工人的劳资纠纷案例,我所注意到一个情况:这些工人刚来十几天,公司还未及时办理工人工卡,无法证实这些全部都是公司请来的,可能会有人冒充工人领钱。于是我所当场清点人数共13个人,同时向各方面收集信息,了解到这批工人平时全部在工地开饭,但只有12个人的饭卡和开饭记录;而根据带班工头反映:工人初来时公司有支付12名工人每人50元的生活费,此事有收据证实。掌握基本情况后,我所核查工人的饭卡和收据,对工人身份进行核对,发现有一名没有收据和饭卡,同时工人们都指认此人不是和他们一批来的,此人迅速离开。 当天下午1时多,公司发放12名工人补偿金3600元,事情圆满解决。 (陈佳)

简讯:

▲ 8月至9月,瑞宝街司法所对辖区内刑释解教人员进行全面核查,对发现的刑释解教人员的思想问题、生活和就业困难及时解决和施以援手,并进一步完善了有关的资料。 (陈小文)

▲ 9月6日,新港街司法所与槎头劳教所进行了互访。司法所与地区综治委、社区居委会、劳教人员家属前往槎头劳教所慰问了4名吸毒劳教人员。9月8日,劳教所副所长亲自带队到新港街慰问了解教人员,并与司法所和区劳动社保中心的同志座谈探讨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的新路子。 (方芳)

▲ 9月9日,区安帮办组织瑞宝街、江南中司法所工作人员,以及两所辖内生活困难且有就业意向的五名释解人员前往黄埔区“东兴开发市场”实地参观考察,根据他们具体情况引导其就业、创业。 (瑞宝街司法所)

▲ 近期,滨江街对辖内居委会主任、调委会成员和安帮小组成员进行了安置帮教业务培训。 (滨江街司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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