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司法信息

广州市海珠区司法局编                                          2006年第 七 期

海办准字[1990]第024号                                         2006年08月14日

 
 

 海珠区人大高度评价我区司法行政工作

7月26日上午,海珠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扩大会议听取了我局工作情况汇报,常委会副主任陈松坚、陈汉强和各委、办领导参加了会议,我局领导结合多媒体作了题为《强基础,谋发展,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水平》的汇报。参加会议的人大领导对我局充分发挥法律保障、法律服务和法律宣传等职能,开拓进取,积极提升法律服务水平,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等给予了充分肯定,对取得的工作成绩表示满意。陈松坚肯定我局领导班子是一个团结、有战斗力、有创新精神和谦虚谨慎的班子,有一支高质量完成任务的队伍,战斗力很强。陈汉强指出,区司法局能认真承担起排查调处工作职责,如花了大力气成功调处了在全市起示范作用的远锋大厦临电纠纷;建立了公职律师和法律援助队伍,为困难群众服务;多种形式向外来员工宣传法律,提供咨询帮助,教育他们如何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做法很好;区司法局获得省、市司法系统先进集体荣誉是实至名归的。

我局民主评议行风自查自纠阶段收效明显

 8月1日上午,我局邀请了区民主评议行风团在我局小礼堂召开座谈会,汇报了我局民主评议行风自查自纠阶段的工作情况。会后,评议团的成员们实地参观了“全国十佳司法所”南华西街司法所,走访了多次被媒体报道的华洲街土华村刑释解教人员安置点,对我局的工作表示了充分的肯定。 
    今年5月至7月,我局以“摸清情况、搞好自评、边查边改、做好汇报”为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收效明显。1、建立沟通机制,加强了与服务对象及相关单位的协调。我局通过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走访服务对象、设置评议意见箱、开设热线电话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及时查找出政风行风建设中的问题和不足。2、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完善了各方面工作。我局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进行了梳理、分类,将具体问题分解落实到各相关科室,有条件整改的,迅速整改、落实;整改条件不成熟的,拟订整改方案,同时向群众和相关单位做好反馈和解释工作。3、树立了自查自纠意识,增强了工作主动性。自查自纠工作中,局内部科室各自开展了自查自评,既从内部、从业务上找出问题,又跳出科室,以服务全局全区整体性工作的角度发现不足。有效促进了工作主动性的增强和工作服务水平的提高。(舒亮)

我区加强对吸毒解教人员的跟踪帮教工作

近期,我区协助广州市槎头劳教所、戒毒劳教所和东坑劳教所对20多名2004年5月1日前解除劳教的戒毒人员开展跟踪回访调查,摸查了他们遵纪守法、就业安置、重新吸毒、社会表现和婚姻家庭等情况。结合回访调查情况,就如何进一步深化对吸毒解教人员的教育和挽救质量,有效降低复吸率等问题,我区安帮办与劳教所进行了深入探讨,达成三点共识:一是加强对海珠区在所学员的帮教衔接。凡槎头、戒毒劳教所接收的海珠区户籍学员,进入场所3个月内,由劳教所管理科电话通知我区安帮办,及时核对劳教学员的真实住址。学员解教前1个月,通知劳教学员所属街道司法所接续跟踪帮教。二是加强所内、外联合帮教效果。劳教所欢迎海珠区各级安置帮教部门进场所开展帮教活动,同时,劳教所相关部门也将紧密保持与各街道司法所及区安帮办的联系,不定期对解教出所人员进行回访。场所帮教与社会帮教相结合,切实加强帮教效果。三是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在劳教所内设立外电咨询电话,解教回归的戒毒学员由各大队与司法所保持电话跟踪联络,及时了解由场所回归的学员的基本情况,确保吸毒解教人员不脱管。

(陈志强 舒亮)

不忘革命传统,再创辉煌业绩

在“八一”建军节前夕,我局召开了以“发扬革命传统,争取更大光荣"为主题的复转军人座谈会,共同庆祝建军七十九周年。会上,我局领导充分肯定了复转军人走上司法行政工作岗位后所作出的成绩,赞扬他们在新岗位上充分发挥了他们在基层建设中维稳能力强、服务水平高、组织纪律好的优势,主动适应地方工作需要,积极参与到我区司法行政工作中来,树立了良好的形象。局领导还进一步勉励他们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牢记自己的军旅生涯,永远保持军人的本色和作风,努力学习刻苦钻研,艰苦奋斗乐于奉献,把岗位当成阵地,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不断进取,起先锋表率作用,为局发展做出新的贡献,再立新功。(本刊)

我区成功调处五宗意外死亡赔偿纠纷

近期,我区共发生了五宗意外死亡赔偿纠纷,分别是:醉汉坠楼砸死人案、金丰大厦工地中毒伤亡案、鸿伟商业城火灾事故案、民工因装修房屋不慎触电死亡案和金碧花园小区泳池溺水案。这五宗纠纷存在如下相似的特点:经南方日报、羊城晚报、广州日报、珠江电视台、南方电视台等媒体报道以后,影响面较大;聚集了死者为数众多的亲友要求高额赔偿;当事双方一度进入过激状态,作为基层政府稍有处理不慎,极有可能演变为群体性纠纷,严重影响社会稳定情况和破坏政府的形象。我区在处理这些死亡事故中,凭借完善的调处机制、成熟的调处技巧和专业的法律知识妥善、快速地平息事态,引导双方当事人在合法、合理的情况下进入正常纠纷解决程序,较好地落实了维稳的要,获得了当事人的满意和上级部门的肯定。(本刊) 

简讯:

▲在第十七个世界人口日期间,我区多个街道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瑞宝街在英豪花园举办宣传集市,向群众派发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等宣传资料,接受群众的咨询。滨江街深入辖内社区,展出宣传图片,派发计生用品,在群众中大力宣传计划生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收到较好的普法效果。          (瑞宝所 滨江所)

▲素社街积极开展妇女维权法律援助工作,仅今年上半年,接待妇女的法律咨询有54人次,提供代写法律文书、调查等法律援助8人,受到妇女群众的好评。 (吴燕)

▲我区积极向粤北灾区人民捐款献爱心,全体局机关干部捐款3700元,公证处捐款2850元。 (本刊)

▲南华西开展贴心帮教,从日常小事做起,一点一滴打动释解人员。近日,组织安帮人员对辖内2名生病的释解人员亲自上门探访,收到良好帮教效果。  (陈海中)

▲近日,官洲街司法所被区妇联授予“巾帼文明岗”称号。(官洲所)

▲沙园街大力开展暑假前青少年法制教育,在辖内小学举办了暑前教育专题讲座,向学生赠送法律宣传资料1000多份,丰富了青少年法律知识,提高了假期安全防范意识。新港街为52中学、新港路小学一千多名学生上了主题为“远离不良行为,做遵纪守法的好市民”的法制讲座。 (沙园所 新港所)

▲近日,江南中所的薛益锋、官洲所的庞小华分别被街道评为2003-2005年度优秀共产党员。(江南中所 官洲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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