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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 珠 司 法 信 息 广州市海珠区司法局编 2007年第 六 期
海办准字[1990]第024号
2007年06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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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要情 刘捷副区长对司法所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6月26日上午,江海街司法所新业务用房正式投入使用,区政府副区长刘捷出席揭牌仪式并讲话。王小珊局长在主持仪式时代表区司法局对区政府和街道对司法所建设所给予的支持表示感谢,并勉励司法所干部在今后工作中奋发进取,为构建平安和谐海珠发挥更大的作用。刘捷副区长强调:1.司法行政工作点多、线长、面宽,司法所在基层维稳中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其工作效果与本地区稳定息息相关,要继续发挥职能、专业优势,为社区稳定和谐作出更大的贡献;2.司法所要紧紧围绕区、街的中心工作,在维护社区稳定、外来人口管理等方面积极做好法律服务工作;3.街道办事处要在市、区专项建设资金投入的基础上,加强对司法所的软硬件配套建设,同时把司法所作为本街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管理好、建设好。 区政府办副主任吴智斌、区司法局副局长张应坚、江海街党工委书记陈海生、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史子经等领导参加了揭牌仪式。(局办公室黄惠玲 江海所 马胜佼)
省、市普法办领导观摩指导我区课外法律兴趣小组系列活动 6月22日我区在沙园街举办了一场别开生面的在校学生法律知识竞赛,台上选手机智抢答,台下同学准确补充,近百名现场观众反映热烈、掌声雷动。期间,同学们还从家庭、学校和社会各方面的法律责任等层面就最近引起广泛关注的外来工子女“涛涛”杀母伤父的案例展开深入讨论剖析,表现出良好的法律素养和理论功底。这是我区“法律进校园”——课外法律兴趣小组系列活动之一的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的现场情景。 省司法厅法制宣传处副处长李晓、市司法局法制宣传处处长皮东文和区司法局副调研员王士臣等领导亲自担任知识竞赛的评委并进行了点评,省、市两级电视台进行了采访报道。省司法厅李晓副处长在点评中指出,比赛的结果并不重要,最重要的是同学们在课外法律兴趣小组活动学习过程中真正掌握了法律知识。市司法局皮东文处长在总结发言中指出,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普法工作的重点对象,今天爱好学习法律的同学,就是实现社会主义法治的希望,海珠区举办课外法律兴趣小组的经验值得向全市推广。区司法局副调研员王士臣表示,海珠区将以此为契机,以点带面,全面推广课外法律兴趣小组活动的成功经验,使“法律进学校”活动更上一台阶。(叶建雄 刘敏仪)
区直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指导组莅临我局指导工作 6月22日下午,区直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指导组一行三人到我局座谈、指导工作。局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局长王小珊同志出席座谈会并与指导组成员深入交换了意见。局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办公室主任仲德银同志向指导组汇报了我局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工作情况,并提出了下一步工作措施。听取汇报后,指导组一行对我局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我局机关作风建设工作领导重视、行动迅速,措施到位、工作细致,立足本职、注重实效,思路清晰、定位准确;希望我局认真总结前一阶段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发掘工作亮点,为我区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发挥示范作用。(本刊)
王小珊局长强调司法行政队伍廉洁自律要做到“三个带头”、“三个结合” 6月22日,区司法局王小珊局长在传达学习贯彻《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及上级有关工作会议精神时强调,司法行政队伍廉洁自律要做到“三个带头”、“三个结合”。即:带头认真学习、带头对照检查、带头贯彻落实;与开展“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相结合、与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回头查”活动相结合、与总结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成果相结合。(仲德银)
法援处编印法律实用工作手册服务基层司法所干部 为减轻基层司法所干部的学习负担、提高法律知识更新的效率,法援处联合区公职律师事务所,经过近两个月时间的努力,精心编印了《海珠区司法行政工作实用手册》150份于6月初发放到基层司法所干部手中。该手册汇集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过程中常用的法律规定(如劳动社保、侵权赔偿等),并辅之以分类说明,便于携带,简明实用,极大地方便了基层司法所干部外出开展工作,受到了基层司法所干部的一致好评。 (彭琪)
我区安置帮教业务系统号召开展寻找“第二个陈志辉”活动 为响应市安帮办“要善于发现、培养、树立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后遵纪守法、勤劳致富、自主创业、见义勇为等方面的先进典型”的号召,我区结合近期开展的全国刑释解教人员调查摸底专项活动及“6.26”国际禁毒日禁毒宣传活动,在全区安置帮教业务系统全面开展寻找“第二个陈志辉”活动,发现、培养和树立回归后成功融入社会的吸毒类刑释解教人员典型,以点带面,促进全区各街安置帮教工作全面发展。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5月初至6月底为寻找、发现典型阶段;7月初至11月中为培养、帮教典型阶段;11月底至12月初为树立典型、总结经验阶段。 据了解,陈志辉曾因贩、吸毒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后因复吸多次被送劳教。解除劳教后,经过区、街、社区三级帮教部门的长期跟踪帮教,彻底戒断了毒瘾、组建了家庭,近期,被某公司聘用并提升为公司业务主管。走向新生的他,从心底感激党和政府的教育、帮助和感化,以实际行动回报社会,不仅帮助5名刑释解教人员走上了就业岗位,还多次到劳教所现身说法对海珠籍劳教人员进行帮教,成为我区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后勤劳致富、热心公益的典型。 (安帮办)
我区圆满完成刑释解教人员调查摸底专项工作 6月中旬,我区圆满完成了对2004-2006年期间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调查摸底专项工作。此项工作从4月1日开始,历时两个半月。在摸查过程中,我区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综治委、公安部、司法部全国刑释解教人员调查摸底专项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严格按照省司法厅、市安帮办的部署和要求,充分发挥帮教机构网络作用,横向综治、公安、司法等有关成员单位共同参与,纵向区、街、社区三级安置帮教工作组织上下联动,做到“事前有准备、事中有指导、事后有总结”,对所有符合条件的对象的家庭、生活、就业以及重新违法犯罪情况进行了细致了解。经统计,共摸排刑释解教人员1605名,区安帮教办对其逐一建立和完善了个人档案。(舒亮)
素社街四项措施引导志愿者广泛参与矫正试点工作 素社街社区矫正办积极探索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新路子,在工作中落实四项措施引导志愿者广泛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1.加强业务培训,使志愿者了解掌握被帮教对象的详细情况,并结合志愿者自身特点和专业优势,寻找切入点;2.组织志愿者与社区服刑人员共同参与公益劳动,拉近距离,消除社区服刑人员的标签效应;3.引导志愿者采取电话、电子邮件、QQ等多种方式与社区服刑人员联系,拉近彼此距离,消除相互之间的隔阂;4.矫正办人员会同志愿者利用休息时间接触个案,与个案促膝谈心,开展有针对性的帮教,力所能及地帮助其解决工作、生活方面的实际困难,从思想上进行感化。(素社所 谭婉群)
南石头街“小课堂”普法课受到学校好评 5月29日,南石头街司法所联合中汉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在南石中学举办了校园安全知识讲座,但授课对象不是传统普法形式的全校学生,而是南石中学的行政领导和全校教师。授课人结合自身经办的校园案例和法律服务经验,重点讲解了校园突发案件中各方的责任认定、如何消除校园安全隐患、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职责与学校管理职责的联系区别等法律知识和安全防范知识,并从南石中学的实际出发对该校的规章制度、安全教育等方面措施的完善提供了法律意见,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受到该校领导和教师们的普遍好评。该校领导表示,传统的校园普法形式都是派出所民警或其它法律工作者在学校开学、放假前后为学生上“大课堂”法制课,忽略了对学校行政领导和教师这个群体的普法教育;南石头街司法所这次打破常规的“小课堂”普法课非常及时,对学校制订或完善校园安全制度大有裨益,同时亦提高了教师们在处理校园突发事件时的应急能力和法律意识。(南石头所 陈佳)
瑞宝街司法所为民服务铸公正 6月5日,湖北民工王某向瑞宝街司法所赠送“依法维权铸公正、农民工的贴心人”的锦旗,感谢该所为其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使合法权益得到及时的维护。据悉,王某的母亲在瑞宝街辖内某制衣厂打工,上班时突然发病,送院治疗无效后死亡。王某向法援处请求法律援助以获得补偿费,法援处指派瑞宝街司法所负责办理。该所接受任务后,立即对有关制衣厂进行查找,并设法找到厂方负责人田某进行调解。田某表示,王某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已向其母亲支付医药费及工资7000多元,目前没有能力、也没有义务支付补偿费,调解一度陷入僵局。该所在查找有关法律规定的基础上,深入细致地做好田某的思想工作,经过连续多天的跟踪调解,田某最后同意补偿1.4万元。 (瑞宝所 陈小文)
昌岗街真情调解妥善化解医患纠纷 6月18日下午,昌岗街辖内广医二院发生一起医患纠纷,患者费某某(女,75岁)6月11日在该院接受“右侧髋臼翻修术”,术中出现并发症经抢救无效死亡。患者家属认为是医生处置不当引发医疗事故,遂在6月15日至17日期间多次找医院协商,要求院方赔偿38万元,未果。6月18日下午,患者家属14人到医院吵闹、推打医务人员,并在病区头戴白巾身挂标语连喊口号,严重影响医院正常秩序。接报后,司法所干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协同派出所民警稳住了局面,并劝导家属收起标语后到医院会议室进行协商,同时将有关情况向区卫生局医政科作了通报。多方了解情况后,调处人员耐心向双方讲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并设身处地地为双方分析问题,提出解决意见,尽量缩小双方的分歧。当晚,患者家属将赔偿款降至18万,并约定次日再进行协商。经过反复调解,6月19日下午,双方终于互相谅解并达成协议,由院方支付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金5万元。 (昌岗所 黎淑仪) 信息荟萃 △近日,赤岗街邀请市调处办罗丹副主任为全街200余名干部职工上了一堂题为《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和谐赤岗》的维稳、调处讲座。(赤岗街 辛岸 谭崇安) △ 6月7日,赤岗街司法所举办了题为“校园人身损害赔偿的责任分担”的法制讲座,对辖内8间中小学80多名老师进行了专题培训。 (赤岗所 陈桂平) △5月下旬,我局组织18名干部参加了市普法办主办的2007年市法制宣传骨干培训班。 (普法办) △5月29日下午,琶洲街经过连续3个星期的跟踪调处,妥善处置了保利国际广场工地因土方承包而引发的用机械拦堵工地通道、导致工地停工的纠纷。(琶洲所 鲁立春) △5月30日,沙园街司法所指导市41中课外法律兴趣小组举办了校园模拟法庭。(沙园所 李智斌) △5月30日,我局组织二十多名青年干警开展了户外拓展活动。(吴海生) △5月31日,南洲街司法所组织沥滘经联社、19个经济合作社的社长、委员、财务人员以及经济公司的负责人共150多人学习会计法、税法、《物权法》中有关不动产登记和宅基地使用权方面的知识。(南洲所 彭爱军) △6月4日至6月8日,受王小珊局长的委托,区司法局副调研员王士臣同志带领区矫正办、区安帮办、区普法办等有关工作人员,深入全区18个司法所开展了为期一周的调研检查活动。(习立新 张树鹏) △6月11日,沙园街矫正办召开了青少年矫正对象家长座谈会,邀请区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及街道团工委等部门的负责同志,共同研究对青少年矫正对象的帮教措施,引导家长正确做好对犯罪子女的帮教工作。(沙园所 贾昱) △6月13日,南华西街司法所联合街道劳动社会保障中心举办了劳动关系协调业务培训班。(南华西所 陈海中) △6月21日,凤阳街司法所经过连续5天的努力,成功化解涉及40多名工人、工资额达14万多元的“铭都制衣厂”劳资纠纷,广东电视台《今日关注》栏目在当天晚上对凤阳街道司法所的调解工作作了较大篇幅的报道。(凤阳所 朱赤) △“6.26”国际禁毒新闻宣传日期间,市禁毒委、市新闻办联合中央驻穗新闻单位和省、市媒体,对我区刑释解教人员共建安置点——广州市兴谊保洁有限公司作为涉毒类刑释解教人员安置点的典型代表进行了采访报道。(舒亮) △近日,江南中街司法所经过多方协调努力,解决了该街1名无居住用房释解人员的入户问题。(江南中所) 他山之石 △黑龙江省在法律进社区中开展“十个一”活动,即:设置一个法制宣传栏(橱窗);建立一个法律图书角;公示一部预约法律服务联系电话;建立一套学法制度;设立每周法律一题;制作一张全年法律进乡村(进社区)时间推进表;建立法制学校或开设法制课堂;建立一支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俗称“法律明白人”);建立一个普法广场或法制公园。 △日前,江苏省司法厅决定在全省8个市(区)开展社区移动管理平台建设工作,运用高科技管控社区服刑人员。具体做法是:矫正机构通过给矫正对象配发具有GPS定位功能的手机,准确掌握他们的行踪,并通过适时发送法律法规和温馨警示语等方式,预防矫正对象走“回头路”。 传真:34370541 编校:钟秋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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