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 珠 司 法 信 息

广州市海珠区司法局编                                                             2007年第 八 期

海办准字[1990]第024号                                                            2007年09月10日

 
 

本期要情

市政府副市长陈国高度评价我区司法行政工作  9月4日,市政府副市长陈国在视察我区凤阳街司法所时对区司法局坚持以构建和谐社会为主线、以维护稳定为目标、以解决群众实际困难为目的,求真务实推动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的做法给予了高度评价。他强调指出,司法行政部门在人手少、任务重的情况下,积极克服各种困难,发挥其他部门所没有的独特优势,默默耕耘,不辞劳苦,任劳任怨,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实现人与人之间的和谐方面所起的作用非常大,海珠区每年化解的矛盾纠纷多达1000多宗,为广州的稳定作出了很大贡献。(本刊)

卢铁峰书记深入官洲街司法所慰问  9月4日,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卢铁峰一行在局领导的陪同下到官洲街慰问司法所干部。卢书记指出,官洲街司法所干部在时间紧任务重的创卫工作、官洲岛拆迁工作期间,仍然保持高度的热情投身到司法所工作当中,使街道下达任务和司法行政工作两不误,高质量完成,受到了街道领导的高度评价和司法局领导的充分肯定,难能可贵,值得所有基层干部学习。同时,官洲街司法所克服辖区内无商品房的困难,通过租赁的形式解决司法所业务用房问题,按时完成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任务,充分体现了司法所干部高度的责任心和执行力。当卢书记了解到官洲街司法所由于街道财政偏紧,办公设备较落后的情况时,当即表示市局会在经济上给予适当支持。司法所干部表示要以更饱满的精神和敬业的工作态度开展好各项工作,做出更大的成绩,不辜负上级领导的关心和支持。(黄惠玲)

我区召开青少年社区服刑人员矫正工作研讨会  9月4日,经区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提议,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区公安分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和参与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单位,举办了一次青少年社区服刑人员矫正工作研讨会,就青少年犯矫正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进行座谈研讨。会上,各有关单位代表踊跃发言,各抒己见,气氛热烈,重点对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中涉及法院工作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和探讨,并达成了多项共识。此次研讨,不仅解决了我区在矫正过程中所遇到的实际问题和困难,而且密切了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关系,加强了机关与基层之间的团结协作,为稳步推进社区矫正试点工作营造了一个良好的环境。(习立新)

我区妥善处置外来工跳桥索赔事件  8月29日,四川籍外来工陈某将一面绣着“秉公执法,为人民服务”的锦旗送到风阳街司法所所长手中,感谢凤阳街调解人员为其追回索赔5年未果的赔偿金。

据悉,8月9日上午8时,四川籍男子陈某爬上广州市海珠桥桥架,因其父亲工伤死亡赔偿纠纷多年索赔未果欲跳桥投江自尽,导致海珠桥周边交通堵塞2个小时。凤阳街接报后,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处置预案,迅速派员到场,依据法律、政策对陈某进行劝说、教育,仅用4分钟便说服陈某下桥接受调解,恢复了周边社会秩序。接着,风阳街调委会又对陈某工伤赔偿纠纷展开调查,经过连续多天的明查暗访,终于找到了赔偿责任企业。在多方努力下,陈某最终得到了由该企业合伙人一次性支付的赔偿金20万元。(本刊综合)

我局积极发挥职能优势实施四大举措服务创卫工作   1.积极宣传与创卫有关的法律法规。各基层司法所配合街道采用流动宣传车广播、发放宣传资料、出版宣传墙报、悬挂“创卫”横幅等方式,向辖内居民宣传《环境保护法》、《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等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有关的法律法规。2.当好街道创卫工作的法律顾问。基层司法所按照区司法局的部署和要求,对有关“创卫”的法律法规、政策进行了收集和梳理。同时根据我区部分街道处于城乡接合部、外来人员多、“创卫”执法难度大的实际情况,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中涉及到的法律条文进行了分类整理,利用法律知识讲座、工作座谈等形式向城管综合执法队员、协管员以及街道干部详细讲解,及时向街道有关部门提供法律建议。“创卫”工作期间,所有司法所干部身体力行参与街道组织的各项“创卫”活动,如整治“六乱”、无证照经营、人力三轮车非法营运、非法游医等。3.及时介入处置妨碍执法事件。基层司法所与街道城管综合执法中队签定《法律服务协议书》,为城管一线工作人员加强城市管理提供法律服务。在执法队员遭遇个别顽固人员的暴力抗法或其他过激行为时,指导执法队员如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并现场开展法制教育,尽量化解冲突、维护稳定。4.协助送达拆违法律文书。基层司法所派出专人配合城管综合执法中队送达《强制拆除违法建设(物)通知书》,为送达提供程序咨询及指导取证。(本刊  江海所 马胜佼)

我区举办戒毒学员家长“后续照管”知识讲座  8月  10日,我局联合市戒毒劳教所举办了1期戒毒学员家长学校系列讲座,由资深安置帮教工作者和劳教干警专题讲解“后续照管”知识。讲座采取面对面互动教学形式,授课人先简明扼要讲解党和国家安置帮教工作方针、有关法律法规和实际工作中的有关做法,接着由学员家长踊跃提问,与授课人就共同关心的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再由授课人带着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解答,受到了我区与会40多名劳教学员家长的热烈欢迎。学员家长纷纷表示今后会改变自己过去在帮教孩子中不正确的观念,积极支持政府工作。(陈志强)

省禁毒督导组充分肯定我局安置帮教工作  近日,省禁毒督导组在省公安厅副巡视员杨忠发、省禁毒局副局长王胜利、省财政厅行政政法处副处长翟登军等人率领下,对我区禁毒人民战争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期间,听取了我局有关涉毒释解人员安置帮教的情况汇报,并实地视察了华洲街土华村兴和实业公司的安置帮教点。省督导组认为我局有2点值得肯定推广:1.在禁毒工作“打防结合”方针中的“防”字上做好文章,通过“多帮一”的机制,整合社会各界的资源形成合力,促进安置帮教工作迈上“四化”;2.坚持“亲情帮教暖其心,法律咨询稳其心,就业招聘安其心”的工作思路和方式,使涉毒释解人员尽快回归社会、走上新生。(陈志强)

 

信息荟萃 

△近期,区调处办和凤阳街司法所分别荣立集体三等功,徐广航、陈志强两位同志荣记个人三等功,秦政同志喜获“第二届广东省法律援助先进个人”光荣称号。(本刊综合)

△8月2日下午,由团区委书记江帆同志带领的评审小组一行5人到区法援处调研,就法援处创建区“青年文明号”工作情况进行初步评审。(彭琪)

△8月8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在海幢街举办了一场以“送法到基层”为主题的普法活动,重点对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市容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及法律责任等方面的相关规定进行了讲解。(海幢所任世琦)

△8月10日,区调处办被评为“2006年度广州市人民内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信息工作先进单位”,黎广淮、蒋建华、朱赤、蔡淡蓉被评为先进个人。(林竞元)

△8月16日,南华西街社区矫正办举行了心理矫正顾问和社区矫正对象见面会。(南华西所  李沛清)

△8月31日,我局在宝岗大道新一佳广场门前举行了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条例》和《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纪念《公证法》颁布2周年、农民工法律维权大型宣传咨询服务活动。(王彩娟彭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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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2007年第 七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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