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化 建 设  

 
 

为了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法律援助处   秦政

 

初次接触法律援助是我到海珠区司法局报到的第一天,大厅的墙上醒目的悬挂着《法律援助指南》,指南的下方是一个由手和心及棱角分明的盾组成的图案,我想这个图案就是代表这项工作性质的标志吧。“慈爱之心,援助之手,保护之盾”简单的组合把这项工作的神圣与高洁,突显的如此有血有肉有情感,不由得让我对这项工作充满敬意和向往。

三年多的法律援助工作使我深深的体会到“公平与正义”这四个字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她将法律的公正真正落实到每一件具体的案件,惠及每一位真实的老百姓,真正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最高价值追求。从1995年我市在全国率先建立政府法律援助机构以来,这项制度在我们广州已经走过了十多个年头。她虽然很年轻,但她却和我们所有在坐的青年朋友一样充满了活力与生机,因为构建和谐的社会需要她,因为成千上万需要法律帮助的弱势群体需要她。社会再进步,经济再发达,总会有一时困难而需要帮助的人。社会对于弱势群众的帮助,物质的接济固然很重要,法律的援助同样必不可少,因为心里的不平比物质的短缺,对于个人和社会的危害更大,更难以愈合。

我一直难以忘记的,是2005年5月份一位来申请法律援助的19岁外来工,长时间的疲劳工作和即将报废的印刷设备夺去了他健康的整个右臂,但是,无良的私人印刷厂老板竟然只愿以一万元了事。一只右手对于一个正常人来说多么重要,更何况是一个刚刚开始理解人生的年轻人。根据《法律援助条例》我处受理了他的申请,并当即派出一位年轻律师给予诉讼援助。案件的承办过程是曲折而艰辛的,为了拿到赔偿让受援人的下半生有保障,炎炎夏日,办案律师多少次顶着烈日奔走于当事人、劳动局和法院之间已经数不清了,多少次汗水湿透衣襟也只是当回人体衣架,然而这一切都是无偿的,哪怕是当事人的一张车票、一口水。通过一系列严密而高效的工作,最终迫使厂方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签下了调解协议。当顺利拿到26万元赔偿款的这位外来工和他的父亲再次来到我区法律援助处时已泣不成声,他说他要感谢党和政府,要感谢法律援助给他讨回了公道,他说他这一辈子都不会忘记。是的,我们追求公平与正义,追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不能让一个有钱人在法律面前得到优待,更不能让一个既没有钱又没有法律知识的人成为法律的弱者。

这个世界没有绝对的公平,也很难去做到绝对的公平,但我们却可以尽我们最大的努力和可能去消除这些不公平,这就是公平,这就是最大的正义,这就是成千上万的政法干警所穷其一生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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