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化 建 设

 
 

让法律在基层闪光

 
 

 

江海街司法所 马胜佼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确立法律是社会基本行为准则。严格依法办事,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盖天下之治乱,不在一姓之兴亡,而在万民之忧乐”,普法工作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通过灵活多变的宣传方式,让基层广大人民群众知法懂法,用合法的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从而促进社会持续稳定发展,提高人民生活质量,让法律在基层闪光。

普法工作完成的好与坏,直接关系到依法治国的兴衰成败。要做好普法工作,我们认为,可以从以下几点入手:

一、领导重视,严密组织

“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可见伯乐的重要性。领导要高度重视普法宣传的重要性,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密组织,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我们广州市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普法工作,从市、区到街道均成立了相应的普法领导机构,坚持把普法工作做到“三个纳入”:纳入党政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年度规划,纳入综合治理年度考评内容。每年制定出普法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使普法工作始终做到有人抓、有人管,保证了普法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有效性,普法效果显著,进步明显。

二、深入浅出,形式多样

 “人非生而知之者,孰能无惑”?况且法律条文是严谨的,枯燥的,对于基层广大人民群众来说,更不容易掌握,这就对基层普法工作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如何做到形式多样,深入浅出,也就成了基层普法工作人员的当务之急。在实际工作中,可以结合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和焦点问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如在 “三八”国际妇女节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护法》;“五一”国际劳动节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1月份征兵时,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等。 

在宣传方式上,可以结合实际情况,灵活采取上法制课、悬挂法制宣传横幅,出宣传板报,进行法律知识有奖问答、发放普法资料、展出普法宣传板等方式进行;可以将抽象的法律条文与生动的现实案例结合,将法律事务处理流程用漫画形式表述,排练普法相声和小品进社区巡演等等。经过长期有计划的宣传教育,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无疑会有明显的提高。

三、推陈出新,扩大宣传面

江泽民同志指出:“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在当前普法人力物力有限,而基层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又急需提高的情况下,普法任务尤显长期而艰巨,在这种情况下,需要我们懂得巧妙的利用各种场合,积极加入其他相关部门的各项活动,扩大普法宣传面;在进行人民内部矛盾调处时,向当事人及现场人员进行相关的法律法规教育,在普法对象刚刚经历了因为不知法不懂法的切肤之痛后,再进行适时适当的法制教育,无疑会事半功倍。如我们在调处一起劳资纠纷的过程中,结合该次纠纷的实际,向在场的工人和围观的群众适时的上了一堂劳动法讲座,讲解怎样避免此类事件的发生以及如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并向工人们发放了法律事务联系卡,方便工人们进行法律咨询。工人纷纷表示深受启发,今后一定会吸取教训,学法守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资源共享,提高工作效率

“三个臭皮匠,赛过诸葛亮”,“ 智者千虑,必有一失”,个体的力量总是有限的,在当今信息高度发达的时代,基层普法工作人员应加强交流,互相合作,及时总结和学习先进经验,加快信息电子化建设步伐,尽早实现互联互通,从而提高工作效率,推进普法宣传。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普法工作任重而道远,“不积硅步,无以至千里”,作为基层司法工作人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和学习中,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做好普法工作,全力推进依法治国,让法律在基层闪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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